行业政策法规及案例

加强学习研究,推动物业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

首页 >物业知识>案例分析

(“法眼看物业”第八十二期)租户能将住房改为商店吗

时间:2013.10.16 来源:济物协

租户能将住房改为商店吗?

  本报“法眼看物业”栏目上期接听电话38个,有45名读者登录微博,本期解答住房改商用的问题。
  历下区牛先生来电咨询:我购置的商品房是小区一楼的临街住宅,不久前,王先生想租用我的房子,签订合同时提出要将住宅改为商店,出租时该注意什么?
  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答复:出租房屋的业主应当将房屋出租的事实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另外,如果要将住房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情况,还应征得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此外,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还应当依法到规划、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 济南市智慧物业<br>管理服务平台

    济南市智慧物业
    管理服务平台

  • 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br>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物业人才库

    物业人才库

  • 技能大赛光荣榜

    技能大赛光荣榜

会员展示
更多 >
市物业综合山金物业
中海物业银丰物业
中土物业绿园物业
宏泰物业鲁商物业
黄金物业高新绿城物业
济发物业明英物业
新汇物业
顶部
右侧悬浮广告图
协会之窗 通知公告 首页 党建工作 团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