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看物业”第八十期):房屋有质量问题,能拒交物业费吗?
时间:2013.09.18 来源:付
房屋有质量问题,能拒交物业费吗?
本报“法眼看物业”栏目上期接听电话32个,35名读者登录微博,本期解答房屋维修的问题。
历城区李先生咨询:我所在的小区房屋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多次找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维修,但没能解决实质问题,因此部分小区业主拒绝缴纳物业服务管理费,物业公司将部分业主诉至法院,理由是房屋在保修期内,应该由开发商承担房屋的保修责任,业主不能因此拒缴纳物业管理费。请问应由谁来承担房屋的保修责任?
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答复:据李先生反映的情况,小区业主因房屋质量问题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做法不合法,业主应当向建设单位主张房屋质量问题,而不应因此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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