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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看物业”第六十期)业主违反规定装修物业可否没收押金

时间:2012.12.27 来源:市物协

业主违反规定装修物业可否没收押金 

 

本报“法眼看物业”栏目上周接听电话32个,有46名读者登录微博。本期解答业主违规装修问题。

    历下区马先生来电咨询:我所在小区一业主在装修时违反了安全规范和管理规约,装修押金被没收了。物业公司有权没收业主的装修押金吗?

    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答复:物业服务企业要求业主装修房屋时应当先交纳一笔装修押金,装修押金的收取是为了保证业主在装修过程中遵守国家的有关安全规范和住宅小区的管理规定。

    但是,物业服务企业无权没收业主交纳的装修押金。因为,从法律角度来讲,没收、罚款均属于强制措施,执行者应当经过法律的明确授权才可以。物业服务企业仅仅是一个企业法人,是接受业主委托为住宅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民事主体,他们无权采取没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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