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看物业”第十一期)《临时管理规约》在物业管理中有何作用
时间:2012.12.28 来源:市物协
《临时管理规约》在物业管理中有何作用
本报“法眼看物业”栏目上周接听电话32个,有38名读者登录微博,咨询与物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应读者要求,本期解答《临时管理规约》的相关问题。
市民咨询:我们几个业主在买房前与开发商签订了《临时管理规约》,请问什么是《临时管理规约》?它和《管理规约》有什么区别?它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吗?
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答复:《临时管理规约》是由开发商在销售物业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部《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结合开发项目实际拟定的。其主要内容是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包括:1.物业的自然情况与权属情况;2.业主使用物业应当遵守的规则;3.维修养护物业应当遵守的规则;4.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事项;5.违约责任等。开发商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开发商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该临时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临时管理规约》和《管理规约》的区别有两点,1.签订时间不同。《临时管理规约》是物业买受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签订的文件,《管理规约》则是在召开业主大会后签订的文件;2.制定方不同。《临时管理规约》由开发商制定;《管理规约》由业主大会制定;3.适用阶段不同。《临时管理规约》适用于业主大会成立前,《管理规约》适用于业主大会成立后,需经建筑面积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通过。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开发商应当在商品房销售时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等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