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看物业”第五十三期)物业是否参与小区竣工验收和分户验收?
时间:2012.10.18 来源:市物协
物业是否参与小区竣工验收和分户验收?
本报“法眼看物业”栏目上周接听电话43个,有37名读者登录微博。本期解答物业是否参与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和分户验收问题。
历下区刘先生来电咨询:我是小区业主,我们小区刚刚竣工,请问:前期物业公司在竣工验收时起什么作用,也会参与验收吗?
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答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这里的竣工验收指的是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但是,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并不代表每户的建筑质量都合格,事后产生的质量纠纷也非常多。
为了进一步提高建筑质量标准,减少质量方面的纠纷,现在山东省的不少市、县实行了分户验收制度,即分户验收合格后,再对单位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为了进一步减少由于开发遗留问题造成的物业管理纠纷,条例第二款还规定:建设单位组织单位竣工验收和分户验收时,应当通知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监督。即建设单位组织单位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参加,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站在广大业主的角度对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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