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物价局
关于举办《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培训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经市政府同意,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物价局联合印发了《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并已于2012年8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的学习和贯彻新出台的《市物业收费办法》,定于8月18日、19日在市房地产大厦四楼会议室举行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培训分两期班,每期1天时间,上午9:00点开始培训。
第一期
8月18日 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第二期
8月19日 非会员物业服务企业和各区物业主管部门人员
二、 培训地点:
济南市经七路88号房地产大厦四楼多功能厅(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三、 人员:
济南市市内6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注册和办理分支机构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2名管理层人员(参加了8月11日水帘峡培训班的企业除外)
四、 组织单位: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物价局
五、 会务费:
本次会议免费
六、 会议主要内容:
上午9:00
市物价局郎咸勇讲《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释义;
下午13:30
市住房保障管理局邵军生讲《济南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七、报名方式
(一)请各企业于8月16前上报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报名至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付延伟 电话(传真)82077106
(二)非会员企业报名至企业注册和分支机构备案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物业科
历下区:86568248 市中区:82078584
槐荫区:87086012 天桥区:86922190
历城区:88112990 高新区:88871646
二0一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