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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看物业”第四十一期)业主自聘保洁员能拒交物业费吗

时间:2012.07.05 来源:市物协

业主自聘保洁员能拒交物业费吗
 
“法眼看物业”栏目上周接听电话63个,有56名读者登录微博。本期解答物业费的相关问题。
    市中区刘先生来电咨询:我们小区某一栋楼,裙楼整体属于一个富有的业主所有,他用于商业经营,该业主自聘保洁与秩序维护员对该楼进行服务,请问:这名业主可以拒绝给小区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吗?
    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答复答:一般而言,小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是针对整个建筑区划的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设备而提供的,而非针对建筑区划内的某一具体物业或个人而提供。业主自聘的保洁员和执行维护员是针对业主个人自有物业,其在性质上不同于物业管理服务。综上可知,业主在享受自聘的保洁与秩序维护员对自有物业所提供的服务的同时,也享受了物业公司对建筑区划内物业公共部位及公共事务所提供的物业服务,因此,业主不能以自聘保洁与秩序维护员为由拒绝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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