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将厨房改卫生间,法院判决:违规装修应当复原
时间:2024.10.18
擅自将自己家的厨房改装成卫生间,楼下的邻居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相邻关系纠纷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中规定的“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的条款,属于强制性条文,改动房屋结构后让卫生间部分区域对着楼下厨房,属于违规。
基本案情
家住北京市某小区202室的张先生发现自家厨房的天花板漏水了,检查后认为水是从楼上302室漏下来的,便上楼查看,竟发现自家厨房的上方竟然是302家的卫生间。
这样的改动,让张先生一家觉得难以接受。因协商未果,张先生将楼上住户高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恢复房屋结构布局。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房屋改造虽为业主的自由,但需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鉴于卫生间和厨房的特殊功能,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明确规定: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并且该条款属于强制性条文。法院据此认定,302房主改动房屋结构后让卫生间部分区域对着楼下厨房的行为属于违规。302室的改造会让楼下业主产生不适,不符合一般人的生活习惯,且有违善良风俗。
最终法院判决高先生须将房屋的卫生间、厨房结构恢复至原状。
法官心语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作为邻居应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引,本着友善的态度处理邻里间的纠纷,房屋改造虽为业主的自由,但需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鉴于卫生间和厨房的特殊功能,所以《住宅设计规范》才以强制条款的形式对卫生间和厨房的布置位置作出了规定。
涉案房屋客观上形成了改造后的卫生间部分区域位于下层住户厨房上层的情形,违反了强制性规范与公序良俗,因此,法院判决高先生将卫生间、厨房的结构恢复至原状。
专家点评
如今老旧小区的房屋结构改造屡见不鲜。有的改造修复了老旧房屋的安全隐患,如加固承重墙、更新老化的管线等;有的改造优化了房屋的内部布局,增加、改善了生活空间。但在改造的过程中,也常发生私自改动房屋结构、损害其他业主权益的情况。例如,业主在装修时擅自拆除承重墙,可能危害房屋结构安全,将邻里人身与财产置于危险之中。在本案之中,当事人违反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调换厨房与卫生间的位置,损害了楼下邻居的权益,是引发邻居间诉讼的根源。
卫生间和厨房各自具有特殊的功能,将自家卫生间布局在邻居的厨房之上,既违反强制性规范,也不符合一般人的生活习惯。除此之外,厨房和卫生间虽然都需要良好的防水性能,但卫生间因为频繁接触水和水蒸气,其防水要求通常也更为严格。本案楼下邻居主张的漏水事实就体现了擅自调换厨房和卫生间布局的风险。本案中,法院仔细调查了房屋原有格局以及改造现状,以违反强制性规范与公序良俗为由,判决楼上邻居将卫生间、厨房的结构恢复原状,做到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倡导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
我国居民住宅多为高层楼房,共同维护楼房结构安全事关百姓的切身利益。高楼邻里之间应和睦相处,相互协助,禁止损害邻居的人身与财产利益。本案界定了业主对房屋改造的限度,并正确指出改造是前业主所为并非合法抗辩。本案还提示业主,只有合法改造才能不引发邻里矛盾纠纷,避免费钱费力的诉讼。
依法进行房屋改造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问题:首先,在进行房屋改造前,应确保所有改造活动都符合法律法规,包括建筑、规划、环保和消防等相关法律法规;其次,改造设计方案应确保结构安全,对于承重墙、梁柱等关键结构部件不得擅自改动或拆除。对厨房、卫生间等有特殊功能的区域不要随意调换;另外,考虑到改造可能对邻里造成的影响,应提前与邻居沟通,并采取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干扰。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安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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