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宅工程的使用功能,减少因工程质量问题和物业交接引发的物业服务矛盾和纠纷,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市房管局的工作部署,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于今年3月为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举办了两期物业承接查验和住宅工程质量验收培训班,要求我市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派人参加。经过两次培训,我市还有部分企业对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不够重视,没有派人参加培训。为了将这次培训落到实处,市物业协会决定再举办一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我市各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承接查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一、二级资质企业每单位至少派2-3人参加,三级(含暂定三级)资质企业每单位至少派1人参加。
二、保证措施
1、本次培训委托济南房产中专学校组织实施。协会要求培训单位在教材、师资、考核、发证各教学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培训质量。
2、协会决定:未参加本次培训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参加我市前期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和项目评优。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本次培训共两天时间,具体为2009年5月16日、17日
地点:济南市房地产大厦四楼多功能厅(经七路88号)
四、教材与师资安排
(一)教材
1、物业承接查验基本知识(赵明编写);
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导手册》(王国富主编);讲义:有关工程质量验收的法律法规、物业各部位质保期、常见物业质量纠纷及处理等(范涛编写)。
(二)师资安排
为确保培训质量, 工程质量验收部分聘请市质检站总工办主任范涛授课,物业承接查验基本知识由房校高级讲师赵明讲授。
五、培训发证
培训完成后,为培训合格学员颁发市物业协会印制的《济南市物业管理从员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此证作为我市物业管理企业住宅质量查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依据。
六、培训费用
培训收费标准:协会会员单位为300元/人,非协会会员单位为350元/人(含讲课、教材费、场地费、上缴财政费用、管理费等)。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各物业企业接到通知后,请于2009年5月12日前将拟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传真至市物业协会秘书处,参加培训人员于5月14日-15日到济南市房地产大厦110房间办理交费手续,领取教材及学习用品。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淼;联系电话(传真):82077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