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关于建立行业协会宣传机构的通知
济物协字[2011]11号
各会员企业、相关单位:
为了保证协会会刊的信息来源,及时反映各会员单位及物业管理动态,动员全协会各会员单位协力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共同策划行业宣传方案,塑造行业新形象,提高行业协会影响力,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现就建立行业宣传小组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机构组成
(一) 物业行业宣传领导小组
组长:张平
副组长:李新民
(二) 常设机构:协会秘书处宣传部
负责人:高真
宣传员:李涛、潘学庆、张超、王艳艳
兼职宣传员:若干
通讯员:所有会员单位,每单位推荐一名
各单位需推选爱岗敬业、社会责任感强,熟悉物业管理工作,新闻敏感性强,能够及时撰写新闻稿、认真履行通讯员职责的人员为行业宣传小组通讯员,协会采用工作单位推荐、个人自荐和协会考察等方式相结合选拔行业宣传小组宣传员。
二、通讯员的职责
(一)及时向协会宣传部提供本单位重大发展动态信息,积极报道物业管理行业的先进典型。
(二)与宣传部保持密切联系,为做好行业宣传工作献计献策,出主意,想办法,及时收集和反映各界对行业宣传的建议和意见。
(三)服从宣传部的组织管理,接受编辑部委托的任务,并认真完成。
(四)组织本单位职工积极投稿。
(五)通讯员在任聘期间,若由于各种原因不能继续应聘时,应向编辑部提出辞聘,未能尽到职责,也未向编辑部说明情况者,即视为不能继续履行物业行业宣传小组通讯员职责。
三、兼职宣传员的职责
作为兼职宣传员,需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编辑能力,文笔流畅,才思敏捷,耐心细致,思维缜密,承担物业行业宣传工作完成,采用“领受任务,分头完成,网上回传”的工作方式,即利用业余时间,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不拖沓。主要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协助协会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对外宣传的工作方案和组织实施;
(三)负责协会会刊《济南物业管理》的征稿、采编、校核;
(四)协助协会及时更新网站宣传信息工作;
(五)完成协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宣传工作。
四、撰稿要求
(一)稿件以各单位的工作动态为主,及时报道物业服务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模范人物,团队重大活动所涉及的新闻或生活趣事,就近期国内外所发生的物业管理大事发表评论或发表学术性、文学性的原创文章。
(二)来稿要求主题鲜明,文笔通畅,内容充实、生动,具有思想性和可读性。
1、稿件要注重新闻的时效性,不能旧闻新投。新闻稿件务求真实,名称、时间、数字等一定要核实准确。
2、学术文章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性、前瞻性和学术价值。
五、通讯员和兼职宣传员的奖励
(一)所有来稿均按质量和篇幅及时付给稿酬。
(二)根据通讯员提供的稿件数量和采用的稿件数量综合评比,每年评选若干名优秀通讯员和兼职宣传员,协会在年终时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协会还将在会刊、时报等合作媒体提供给兼职宣传员所在单位一定的宣传篇幅。
(四)所有成员根据其职责,由协会统一颁发聘书。
六、报名方式
联系人:王艳艳 联系电话:82077108
附件:《通讯员推荐信息表》(此表可在本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