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关于贯彻《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3.11.12 来源:市物协
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关于贯彻《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各会员单位:
为全面、及时、准确地宣传企业发展情况和重大工作进展,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和谐、安全和稳定,方便新闻媒体通过权威、公开、正规的渠道获取新闻信息,正确引导舆论,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结合《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建立物业管理有关制度的通知》与行业实际,协会制定了新闻发言人制度,请各企业积极贯彻落实,现通知如下。
一、建立新闻发言人的对象
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全体会员单位。
二、相关要求
1、协会每年对新闻发言人进行政策法规、危机公关相关知识的培训;
2、凡上报秘书处设立新闻发言人的,依据《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考核办法》给予加分;
3、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尽快上报合适人选;
4、新闻发言人作为接待新闻媒体采访的第一责任人,对因蓄意封锁消息、新闻发布不及时或随意向新闻媒体公布新闻信息等行为,给突发性事件报道和舆论引导造成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信用档案。
三、上报时间
请各企业在11月20日前将《新闻发言人登记表》签字盖章后报至协会秘书处2102室,并将电子表格发至jiwuxie@163.com,表格见协会网站“下载中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艳艳 联系电话:82077108
附件: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新闻发言人情况登记表
二○一三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企业发言人情况登记表
企业名称 | | 照 片 | |
姓 名 | | 性 别 | |
职 务 | | 办公电话 | |
手 机 | | 邮 箱 | |
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
项目发言人情况登记表
企业名称 | | 照 片 | |
项目名称 | | ||
姓 名 | | 性 别 | |
职 务 | | 办公电话 | |
手 机 | | 邮 箱 | |
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
搜索
济南市智慧物业
管理服务平台
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物业人才库
技能大赛光荣榜
Copyright©2021 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00408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