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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市城市裸露土地摸底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6.04.15 来源:市物协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市城市裸露土地摸底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

近日,济南市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城市裸露土地摸底调查的通知》,请各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向辖区内实施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进行传达,督促各物业小区按要求填写《2016年济南市城市裸露土地调查统计表》,盖企业项目公章后上报各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各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物业小区统计情况汇总后填写各区物业小区裸露土地调查统计表,加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公章后于4月19日17时前报市局物业处(同时报汇总后的电子版)。

此项工作市领导比较重视,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认真组织,督导物业企业仔细填写,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对敷衍了事,草率应付的部门和物业企业,市局将予以责任追究。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处

 

2016年4月15日

 

 

济南市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行动工作组

关于开展全市城市裸露土地摸底调查的

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按照市委书记王文涛关于“全市裸露土地绿化攻坚战是城市精细化管理、治理扬尘、绿化美化城市的利民之举,值得大力推广”的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十大行动”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为全面掌握和加快推进我市裸露土地绿化,确定对我市裸露土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裸露土地绿化调查类型

城市公共区域裸露土地、建筑工地裸露土地、城区裸露山体、铁路、公路两侧裸露土地、临时闲置土地、单位庭院及居住社区裸露土地、城区河道裸露土地

二、具体任务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权属管理原则,具体调查摸底任务分工如下:

(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统计管辖范围内已收储或拍卖,但尚未开工的建设用地裸露土地相关情况。

(二)市城乡建设委负责调查统计管辖范围内建筑工地裸露土地相关情况。

(三)市水利局负责调查统计管辖范围内河道两侧裸露土地相关情况。

(四)市林业局负责调查统计管辖范围内山体裸露土地相关情况。

(五)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调查统计城区铁路沿线裸露土地相关情况。

(六)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调查统计管辖范围内公路沿线裸露土地相关情况。

(七)市市政公用局负责调查统计城区河道两侧裸露土地相关情况。

(八)市住房保障管理局负责调查统计城区有物业管理小区裸露土地相关情况。

(九)市城市园林绿化局负责调查统计市属公园裸露土地相关情况,并负责全市裸露土地调查数据统计工作。

(十)各投融资集团公司负责调查统计管辖范围内已熟化,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闲置建设用地相关情况。

(十一)各县(市)区全面调查统计辖区内公共区域包括城市出入口、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城乡结合部、大型公共建筑周边等处以及单位庭院、开放式社区的裸露土地相关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裸露土地调查统计工作,迅速行动、扎实工作,切实将裸露土地绿化当作为群众办实事的民生工程来抓。

(二)认真普查。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为尽快实现城区裸露土地植被全覆盖奠定坚实基础。

(三)按时报送。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填报《2016年济南市城市裸露土地调查表》(见附件),于2016年4月20日前,经主要领导审查,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城市园林绿化局,联系电话(传真):66605397,联系人:胡丽娟。

(四)加快推进。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请在每月10日及25日前将裸露土地绿化工作进展情况(见附表)报送市城市园林绿化局。

 

附件:2016年济南市城市裸露土地调查表详见(下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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