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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法规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6.05.03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物业法规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物业法规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房字〔2016〕7号)要求,2016年将在全省开展物业法规宣传年活动。为贯彻落实好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促进物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广大居民营造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为核心,以创造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目标,以物业法规宣传为抓手,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促进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和谐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物业法规宣传年活动,强化行业监管,提升物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增强物业管理各方参与人的法律意识,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物业服务消费观念,依法使用物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重点围绕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宣传活动,推动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宣传重点

主要宣传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宣传的重点为:

(一)明确各方职责的相关法规规定:包括建设单位、业主、业主委员会、专业经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的具体定位和权利义务;县(市)区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物业主管部门、居民委员会以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分工等。

(二)规范新建物业和前期物业管理的相关法规规定:包括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各类配套建筑与设施设备的配置与归属、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物业的交付、承接查验等。

(三)规范业主自治方面的相关法规规定:包括业主大会的筹备和召开、业主委员会的产生程序、职责权限、运行规则、内外关系、自身建设、业主的权利与义务、管理规约等。

(四)规范物业使用的相关法规规定:包括业主物业使用的禁止行为、住宅物业的装饰装修管理、车库和车位的归属及使用等。

(五)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的规范经营、行业自律、物业服务合同和服务收费标准等。

(六)规范物业维护的相关法规规定:包括建设单位的保修责任、专有部分的维护、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维护、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等。

(七)规范社区物业管理与旧住宅区物业管理的相关法规规定:包括物业联席会议、旧住宅区物业管理、旧住宅区改造整治等;

(八)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等。

(九)其它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等。

四、宣传形式

(一)专题培训。

1.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聘请专家详细解读物业管理政策法规,拍摄视频、刻制光盘,并将视频上传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网站,以供各县(市)区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及物业企业人员登录学习。

2.各县(市)区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本年度至少组织两期专题培训活动,由物业企业管理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行业监督员和业主代表共同参加学习。

3.年底由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确定各物业企业参加物业管理政策笔试的人员,测试成绩计入物业企业的信用信息档案,并与争先创优挂钩。

(二)用好资源。

1.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每月更新发布一期物业法规相关内容并上传协会网站,各县(市)区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下载学习。

2.各物业企业根据协会网站的当期内容,有效利用在服务项目中设立的“一箱三栏”(即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见箱、政策法规宣传栏、管理规约公开栏、小区事务公示栏)和电梯间广告、LED显示屏等设施,做到同步传达、及时更新物业管理政策宣传内容。还可采取活泼生动的漫画、连载、案例解析等形式,制作物业法规宣传册、明白纸、致业主的一封信等材料,装入专门印制的环保袋,向业主免费发放,使相关知识渗透进广大业主的生活中。

3.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已开通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称为协会全称),将定期宣传物业法律法规。各物业企业要关注此公众号并引导所服务的业主也进行关注,共同学习系统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案例分析、好人好事及其他省、市的经验做法。

(三)动态报道。

1.以报刊、电视台、电台、广播、网站等媒体为宣传载体,捕捉工作亮点,宣传法律法规,推动工作开展。在《济南时报》继续开辟《法眼看物业》专栏,每周推出一期,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深入讲解物业法规。

2.联系济南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由市局提供素材,以案说法,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让广大业主知法、懂法,学会用法维权。

3.邀请记者进社区,采访百姓关心的物业使用热点、难点问题,由市(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及相关物业企业责任人现场解答,从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四)主题活动。

1.市局拟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在本市规模较大的10个社区,举办10场宣传活动。

2.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拟在《济南时报》刊登一期关于《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的有奖知识竞赛,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加。

3.各县(市)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组织动员辖区内各物业企业,通过在社区内组织消夏晚会或其他联谊活动,精心编排节目,将最贴近群众利益的物业法规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表现出来,普及物业法律知识的同时拉近物业企业与住户的距离。

4.以走进社区、贴近百姓为切入点,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咨询服务等活动。各物业企业分别在所服务社区内组织物业法规知识竞赛,由物业企业与住户代表共同参与并发放奖励。

(五)信息报送。

各物业企业要多方位、多角度、多渠道,高质量、高数量向新闻媒体、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和市物业协会报送工作信息,及时有效反映物业从业单位的工作内容和成效,提升物业行业的形象、价值和影响力。

(六)加强互动。

落实好在各物业小区中已推行的物业管理恳谈会制度,物业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每两个月组织一次业主恳谈会,倾听业主意见,征求业主建议,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向业主代表讲解相关法规制度,使业主增强对物业法规了解的同时增进业主对物业行业的理解与支持。继续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标准和服务内容三公开活动,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和各物业企业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到物业法规宣传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将物业法规宣传活动列入重要议事议程,精心谋划,严密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一名工作联络员,于2016年5月10日前将姓名、单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市局物业处。

(二)健全长效机制。要以物业法规宣传年活动为契机,坚持物业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将法规宣传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常抓不懈。切实通过物业法规宣传活动,依法监管、依法服务、依法自治,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物业管理新局面。

(三)注重宣传效果。各县(市)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在全面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同时,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规宣传工作。要将物业法规宣传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与加强监管结合起来、与强化服务结合起来,通过物业法规宣传,使相关各方物业管理法律意识显著提升、使物业监管更加精准、使物业服务更加精细、使物业突出问题得到依法解决。

(四)强化督促指导。市局将加强对全市省物业法规宣传年活动的督导检查工作,并将督导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各县(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区要对本辖区的法规宣传工作及早部署、紧密推进,将物业法规宣传年活动压紧、压实,确保物业法规宣传年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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