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对济南良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强行接管物业小区处理意见的通报
时间:2016.10.21 来源:济物协
关于对济南良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强行接管物业小区处理意见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保障管理、城市更新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历城区金色港湾小区业主委员会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擅自于
济南良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缺乏遵章守纪意识和职业操守,违反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服从当地政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擅自开展服务。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小区的和谐稳定,损坏了物业服务行业的声誉,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执业行为,现对济南良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济南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第四季度信用考评时对济南良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信用减10分。
希望广大物业服务企业引以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遵章守纪,积极打造和谐物业小区,维护行业良好形象。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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