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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转发《山东省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试点工作规划》的通知

时间:2017.05.12 来源:市物协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关于转发《山东省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试点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提高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水平、综合实力和社会声誉,进一步提升行业文明程度,为群众营造更加舒适、和谐、幸福的人居环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利用三年时间组织全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试点工作。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试点工作规划》转发给你们。为抓好贯彻落实,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精心组织,用心参与。要与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紧密结合,正视服务态度不端正、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为契机,激发广大从业人员的工作热情,培育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奉献社会的职业精神,重塑全市物业行业新形象。坚持“以人为本”思想,尊重业主、关爱业主、方便业主、服务业主,提高业主对物业服务工作的满意度,使创建过程成为改正问题、促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的过程,成为服务业主、改善民生、加强管理的过程。

二、健全组织,明确责任

为扎实推进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徐春华同志任组长,张恒志副局长、李钢副巡视员任副组长,局机关总支、物业处、宣传办、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物业协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物业行业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总支和物业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三年创建的活动方案,组织行业宣传发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各县、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组织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认真落实创建任务,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奖优罚劣,力争在全省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走在前列。

三、协调配合,统筹推进

各县、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要在县、区党委、政府组织领导下,加强与县、区文明办、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单位的协调,建立推行文明创建工作的机制,同时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给予积极帮助,形成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履约意识,做到文明服务、规范服务,大力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和业主满意度,积极打造和谐小区。

 

附件:济南市物业行业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济南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2017年5月12日

 

 

 

 

 

 

附件:

 

济南市物业行业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徐春华

副组长: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副局长                张恒志

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副巡视员              李  钢

成  员: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机关总支调研员        陈洪录

        市住房保障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处长        黄安平

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宣传办负责人          刘建华

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主任            张  平

        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秘书长              赵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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