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7.08.11
201708016
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
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期,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两起亡人事故,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管理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最大限度地降低物业服务行业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通知辖区所有物业服务项目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等防范工作
物业服务区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较多,易发生安全事故。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灾害损失,事关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事关物业服务企业的发展,更事关物业小区的和谐稳定。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要把此项工作放在当前最突出的位置,采取强有力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二、加强对员工和业主的安全宣传力度,明确安全防范重点,着重做好易发事故防范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对所有员工的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利用小区宣传栏、电子屏、微信平台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大力宣传安全知识。要明确安全隐患排查重点:一是加大房屋墙面、围墙围栏、室外空调机、太阳能热水器等易倒塌、构件易脱落的设施设备的排查力度;二是加强对火灾隐患和电梯隐患的排查;三是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四是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五是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三、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各县、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各物业服务企业对排查出的安全问题要建立台账并指定负责人进行及时处理,按照相关法律和合同约定属物业企业应当自行负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小区公共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共用部位存在安全隐患需要维修的要立即按操作规范和标准程序进行维修。
四、落实特殊岗位员工持证上岗制度
各物业服务企业所有从事特殊设施设备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特殊岗位安全管理的要求持证上岗。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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