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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我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库的通知

时间:2021.07.09

 

关于更新我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库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保证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济建物字〔2021〕2号)等规定,现对我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库进行补充调整,重新选聘物业管理评标专家,以满足物业管理评标工作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物业管理评标专家申请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全日制物业管理、建筑工程、建筑设备、管理、法律、财经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现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包括管理或教学工作)且满 8年以上;

(三)熟悉招投标及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物业管理业务知识;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物业管理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周岁,能够正常参加评审活动;

(六)自愿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七)能够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

二、征集报名方式

本次征集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填写《济南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名册申请审批表》(见附件),经本人工作单位同意后,于2021年7月20 日前将《济南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名册申请审批表》(简称《申报审批表》)、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单位出具的从业证明发送至指定邮箱(jiwuxie@163.com ),申报材料注明“姓名+评标专家申报材料”字样。2021年7月30日前,持《申报审批表》及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本人2寸免冠照片2张,报送至指定地址。经审查无异议的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原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库人员需重新申报。逾期不申报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再保留评标专家资格。

(二)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每个单位限报不超过2人。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通过综合评审且培训合格的颁发物业管理评标专家聘书,聘期为3年。

(四)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1.材料报送地址:历下区历山名郡B座北402室;

2.联系人:王晓乐     咨询电话:82077106。

 

附件:济南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名册申请审批表(可至本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 7 月5日  

               


附件

济南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名册申请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政治

面貌

 

参加

工作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现工作

单位

 

从事专业

 

职务

 

技术职称

 

职称

评定时间

 

从事物业管理年限

 

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

 

职业资格证书名称及

编号

 

技术经济专长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手机

 

E-mail

 

学业及工作经历

 

主要工作成就或取得技术经济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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