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我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库的通知
时间:2021.07.09
关于更新我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库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保证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济建物字〔2021〕2号)等规定,现对我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库进行补充调整,重新选聘物业管理评标专家,以满足物业管理评标工作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物业管理评标专家申请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全日制物业管理、建筑工程、建筑设备、管理、法律、财经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现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包括管理或教学工作)且满 8年以上;
(三)熟悉招投标及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物业管理业务知识;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物业管理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周岁,能够正常参加评审活动;
(六)自愿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七)能够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
二、征集报名方式
本次征集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填写《济南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名册申请审批表》(见附件),经本人工作单位同意后,于2021年7月20 日前将《济南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名册申请审批表》(简称《申报审批表》)、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单位出具的从业证明发送至指定邮箱(jiwuxie@163.com ),申报材料注明“姓名+评标专家申报材料”字样。2021年7月30日前,持《申报审批表》及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本人2寸免冠照片2张,报送至指定地址。经审查无异议的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原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库人员需重新申报。逾期不申报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再保留评标专家资格。
(二)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每个单位限报不超过2人。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通过综合评审且培训合格的颁发物业管理评标专家聘书,聘期为3年。
(四)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1.材料报送地址:历下区历山名郡B座北402室;
2.联系人:王晓乐 咨询电话:82077106。
附件:济南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名册申请审批表(可至本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 7 月5日
附件
济南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名册申请审批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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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 政治 面貌 |
| 参加 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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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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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 单位 |
| 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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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 技术职称 |
| 职称 评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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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物业管理年限 |
| 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 |
| 职业资格证书名称及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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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经济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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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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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手机 |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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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及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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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成就或取得技术经济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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