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济南出台“16条行规”
时间:2023.09.07
6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共16条“行规”,从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奖惩制度三方面对如何推动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做了明确和规定。其中,《通知》对做好三方通话打通企业与业主的连心线、项目经理接待实现矛盾纠纷未诉先办、公开物业服务项目清单、建立全市物业供应商平台等措施做了重点要求,持续擦亮“泉城物业 服务全程”品牌。
《通知》明确,要通过公布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清单、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行业队伍建设、落实报告制度、落实物业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畅通与业主交流渠道等措施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据了解,其中,各住宅小区要制定并公布住宅物业服务项目合同约定清单、有偿服务清单、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职责清单,推动物业企业晒服务、业主明明白白消费,诉求高效办理。另外,为畅通与业主交流渠道,积极回应业主诉求,《通知》明确要通过三方通话打通企业与业主的连心线、项目经理接待实现矛盾纠纷未诉先办。即实现12345市民服务热线、物业企业、业主三方连线,对业主提出的求助、咨询等问题做到接诉即办。落实每半月一次的物业小区项目经理“接待日”制度,对业主反映的涉及小区综合管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问题推行“经理吹哨、部门报到”,实现小区问题未诉先办。
同时,为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的诉求,《通知》明确要通过落实服务巡查监督制度、开展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完善执法进小区机制、健全协商共治机制、强化对业主委员会指导、全面推广使用智慧物业管理平台等举措进一步加强物业监督管理。这其中就包括落实《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巡查监督办法》和《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办法》,要求开展物业小区常态化日常巡查检查,并对物业企业法定义务和职责、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以及物业企业的公开承诺进行评价。
另外,《通知》也明确要落实奖惩制度。包括建立调度通报督导机制、加强信用监管、推动物业服务创新、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等条例。其中,在推动物业服务创新方面,将对矛盾纠纷突出的住宅小区开展“信托制”物业服务试点,由小区全体业主作为委托人,将物业费、公共收益等作为共同基金委托给物业企业管理,实行开放式预算并接受业主全方位监督,实现业主权益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方面,将通过骨干引领、以点带面,推动物业企业向多领域延伸服务链条,搭建全市物业供商服务平台,为业主提供全过程的生活服务,持续擦亮“泉城物业·服务全程”品牌,创建“泉城红色物业”星级社区、星级企业、星级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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