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区房管局在驻区开展“三项服务”活动
时间:2012.12.28 来源:市物协
济南市历城区房管服务中心文件
历城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
关于在驻区物业企业开展“三项服务”活动的
实 施 意 见
驻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更好地服务社区、服务业主,切实增强物业企业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基层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进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建设和谐、安定、祥和的文明社区。经研究决定在驻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总经理接待日、党员先锋岗、志愿者服务站活动。为此,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服务社区居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物业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物业企业广大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志愿服务与物业服务相衔接,坚持员工志愿者与社区居民志愿者相配合,充分发挥物业企业服务站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社区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二、主要内容
(一)总经理接待日
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为总经理接待日工作的监管部门,各物业企业具体负责总经理接待日的有关组织工作,总经理接待日工作遵循依法合规办理;高效便捷优质服务;解决合理诉求;“谁接待、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将每月的10日定为总经理接待日,并确定固定场所作为接待地点,创造良好的接待环境。接待日采取轮流接待方式,应由企业总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等主持接待,并提前两天(即每月八日)告知社区业主。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保证主持接待的次数,面对面与业主沟通,及时稳妥地为业主解难题,办实事,将社区发生的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社区居民营造一个安定、祥和、和谐的生活环境。
(二)党员先锋岗
物业企业党支部要积极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干部要真正起到模范作用发挥其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运用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党员先锋岗”实施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特色亮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党员先锋岗”真正取得实效、并形成长效机制,从而有力地推动物业企业良性发展;在“党员先锋岗”的实践平台上,设计好相应的活动计划,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增强针对性,注重操作性,确保“党员先锋岗”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物业企业基层党支部要在“党员先锋岗”的活动中,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同时固化为制度,形成相应的工作机制,并在以后的实施中不断地加以充实和完善。
(三)学雷锋志愿者服务站
志愿者服务站建在物业企业,物业企业经理为服务站站长,各物业企业要把志愿者的公益服务和物业公司的经营性服务区分开,组织一支以物业服务企业成员为主,广泛吸取社区居民参与的“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队伍。志愿服务站日常有专人值守,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悬挂统一标识;制定志愿服务规章制度。
每月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服务和延伸服务,如及时收集居民生活相关的信息,利用小区公告栏、告示牌定期发布“温馨提示”,及时提示有关防火、防盗、防寒、防暑以及需要居民共同遵守的文明行为举动等方便社区居民生活;为空巢老人和特困户提供上门服务,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组织维修工人向居民普及水电暖气的使用常识,倡导安全用电、节约用水等。把真正的实惠带给社区业主,把真正的温情传递给社区业主。
三、实施要求
为确保“三项服务”活动顺利实施,提出如下四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物业企业要高度重视“三项服务”活动,充分认识开展“三项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强化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参与,统筹安排,统一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到位。
(二)健全工作制度
各物业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完善“三项服务”活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原则、接待事项及接待流程等事宜,并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
(三)增大宣传力度
各物业企业要充分利用张贴宣传单、设立指示牌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三项服务”活动内容,正确引导业主合理合法提出诉求。
(四)注重活动实效
各物业企业要切实加强工作,以社区业主的满意度为目标,提升服务者自身素质,以过硬的服务质量确保“三项服务”活动取得实效。
历城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济历城房字〔201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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