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时间:2012.06.06 来源:市物协
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物业管理规模的扩大及居民对物业服务要求的提高,因物业接管、物业服务不规范,物业企业与开发企业、业主及相关公用事业部门关系未理顺而引起的矛盾逐渐显露,并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有碍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因此,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物业管理条例》及《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服务规范》等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物业管理行业,提高企业服务水平,理顺业主、物业企业、开发企业及相关公用事业部门之间的关系,切实保障居民正常生活。
依法规范物业管理,须全面规范物业接管及验收交接程序、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物业服务行为、物业收费及业主大会的组织建设,落实物业管理前期招投标制度、接管验收交接制度、物业费收支定期公示制度和合同约定制度,逐步理顺物业企业与业主、开发企业关系。还要以合同的形式明确代收水、电、暖等费用的物业企业与委托单位责任权利,对物业服务达不到《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服务规范》,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及因物业企业而造成的停水、停电等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为,要进行重点整顿。
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的指导、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措施,必须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措施和力度,健全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开展资质年检;并把信用档案作为物管企业投标的重要依据。对严重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群众投诉较多,媒体经常曝光影响恶劣且拒不整改的物业企业依法吊销其资质,并按《物业管理条例》予以处罚。对物业企业发现的问题,属于开发建设遗留的,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开发企业委托物业企业代收水、电、暖等费用,要与物业企业签订委托代收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要通过依法规范物管企业服务水平,推出一批业绩良好的物业企业,鼓励物业企业之间通过兼并、联合、收购等方式进行企业重组,以大带小,合小为大,合弱为强,逐步淘汰一批服务质量差,规模小,群众意见大的企业,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的总体水平,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竞争。
构建和谐社区,是国家的大目标,也是物业行业的重要任务。要完成好这个任务,我认为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进一步端正服务意识,只有从物业管理企业自身做起,尽职尽责提供服务,才能得到业主的认可,并由此积极推进与业主的融洽关系;其次要进一步完善规章和制度,建立依法运行的物业管理秩序,通过规范企业和业主的行为,尽可能减少物业管理的纠纷,共同构建和谐的家园;再次要加强行业的正面宣传,利用节假日多开展一些便民服务活动,积极宣传国家政策法规,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围绕发展、稳定做文章,共同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形成良好的物业管理舆论氛围,扭转少数物业管理企业在社会上造成的不良影响。利用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这个平台,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多开展政策咨询、业务技能培训,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物业管理企业优化组合,不断提高物业管理市场化程度,从多方面改善物业管理发展的综合环境,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让群众多一份满意,让行业多一份光荣,共同建设平安济南,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作者单位:市中区房产管理局物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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