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为谁生存
时间:2010.06.06 来源:市物协
文潘新安
随着物业行业的发展,物业服务水平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开发商将物业公司作为一个房屋销售、品牌维护的重要棋子,并不断把物业公司的宣传纳入到楼盘的销售广告当中,其间也吸引了不少客户的眼球。然而物业公司究竟是为谁而生存?
上世纪八十年代 ,物业管理逐渐在我国兴起,经过30年的发展,物业行业逐渐遍及到全国各地,其性质也发生了变化。在物业管理起步之初,他仅仅作为一个管理实体,对小区的设备设施、环境秩序进行管理与维护,和国有企业的后勤部门一样起着一个管理的定义,其服务内容也非常的单一。然而经过行业的不断发展,业主、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接触日益增多,物业公司为了自身的发展,也逐渐担负起 “筹划者”“监理”“管家”“品牌维护员”的责任。
一、小区建设的筹划者
物业公司前期介入是指项目在承建设计之前,物业公司便介入到设计开发阶段,从以往项目的管理服务经验、后期的使用与维护等多角度,从便于今后业主使用、小区管理、降低管理成本等角度向设计单位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以使开发出的物业最大限度地满足业主和物业管理的需要。物业公司可以根据发展商的投资预算、物业档次等前提条件,从整体环境设计、封闭管理、硬件设施设备配备及安装位置、娱乐服务的原则来提出建议,以满足后期业主的需求和小区的品质。物业的设计人员不是专业的物业管理者,其在制定设计方案时,不可能将后期的物业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考虑周到;同时由于设计阶段与物业的建成存在较长间隔,建筑技术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都可能涉及方案落伍,物业管理者作为物业的维护者,在长期的实际工作中对物业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了解比较清楚,因此物业公司可以从这些角度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既可以为物业管理单位节省后期费用,又能避免因设计失误而给物业管理带来的麻烦。
二、小区施工的监理者
尽管项目在施工阶段已聘请专业的监理单位,但他们仅仅是对小区施工从工程专业角度进行监督,但由于各种主观因素的影响会使其做出一些不恰当的抉择或更可能在无关大局的可松可紧的问题上放弃原则。物业管理单位则不同,因为其不得不在日后继续与此物业打交道,在关系到切身利益的条件下,它可能比工程监理人员的要求更为严格,工作更为细致周密,从业主的利益与楼盘的品质等方面把好关。
三、小区业主的管家
管家在很多层面上还是要服务于主人的,因此我们在物业前期介入管理时,便从维护业主与发展商共同的利益的前提下,拟定物业管理公约,清楚界定发展商、小业主及物业管理公司三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档案系统,拟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在交房前了解各工程及设备情况,参与施工管理和设备调试工作。物业管理公司在接管物业前为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利益以及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先于业主入住(使用)之前进行,从确保物业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管理基础出发,代表业主对即将交付使用的物业的质量、管理资料、配套设施等进行的综合性管理。
小区交付之后,物业公司还应从大局出发,以广大业主的利益为前提,做好小区的服务者,在为业主及使用人创造与保持一个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生活与工作的环境的同时,保证小区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延长物业使用年限及确保其功能的正常发挥,提升楼盘的品质,使物业做到保值增值。
四、房地产品牌的维护者
随着小区楼盘的建成,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房屋质量问题,期间物业公司也渐渐成为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桥梁。如何更好的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减少因质量问题产生的纷争,也成为物业公司的一种责任。开发商在项目建成后成立专业的售后服务机构,但由于业主的片面理解与售后机构的不健全,很多质量问题处理会出现纷争,物业公司需要从业主与开发商两者的利益出发,做好两者间的协调,及时有效地解决纷争,避免事态的扩大,以维护房地产的品牌形象,这亦成为目前多数开发商成立自己的物业公司的动机。
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及物业服务的普及,人们也将渐渐认识到物业管理服务的重要性,物业公司也应在不断的发展和实践过程中担当起更多的责任,与开发商、业主之间建立起互助、互信、和谐的关系。
作者单位:山东信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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