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创城,济南物业行业开展“百日提升”行动
时间:2017.06.07 来源:市物协
迎接创城,济南物业行业开展“百日提升”行动
2017年是我市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决战之年。
6月6日,济南市文明办与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联合召开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公布济南市物业服务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提升”方案,全面提升济南市物业服务水平。
“百日提升”包括营造创建氛围、规范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参与共建活动四个方面。其中营造创建氛围是指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移动通信、两微一端等媒介,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2 个主题词,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重点任务。
规范服务标准则要求各物业企业在小区显著位置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投诉电话、邮箱、信箱等投诉方式公开等。提升服务质量,要求物业企业要及时绿化美化小区环境,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无乱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等。
共建活动则是要求物业企业积极参与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与社区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并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开展维护公共秩序,便民利民等志愿服务活动等。
“百日行动”共分3个阶段。其中,6月上旬为筹备阶段,济南市文明办与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将联合成立市物业服务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行业创建工作。
6月中旬至6月底为全面推进阶段。各物业服务企业广泛征求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开展自查自纠,制定长效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反馈。7月则是迎接考评阶段。
为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济南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不打招呼、暗访抽查的办法,对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小区环境秩序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此外,各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也会组成明查暗访组,对辖区内物业服务小区进行巡视。对创建工作落后和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个人在行业内通报批评,对表现突出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将情况录入企业信用档案。对在物业服务行业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积极主动、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由市文明办、市住房保障管理局通报表扬;对创建工作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给所在县区党委、政府,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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