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执意翻越小区门禁不料摔伤,物业要赔偿吗?
时间:2023.08.29
案情简介
业主翻越小区感应门受伤,将物业告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物业是否需要担责?日前,宜兴市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判决驳回该业主的诉讼请求。
徐某是宜兴某小区业主,为方便小区业主进出,物业公司在小区入口通道处安装了自动感应系统,行人路过感应区即自动开门,且贴有“减速慢,请走识别区”标示。
2022年3月一天,徐某步行出小区,大步走到门前,门未打开,徐某随即要求门卫手动操控开门。门卫告知:“你走偏了,没感应到,往后倒倒。”徐某非但没有往后倒,还作势要翻越1.5米高的感应门。门卫见状,赶忙劝阻:“别冲动,爬坏了要负责的啊!”徐某仍坚持翻越,从感应门顶端跳下时失去平衡,着地受伤。
法院审理
庭审中,物业公司辩称徐某未走常规路径出小区,也没有听小区值班人员的劝阻,擅自强行翻越小区大门导致受伤,与公司没有关系,并提交了事发前后的监控录像。而徐某则认为,感应门坏了,门卫没有尽责,物业公司也没有尽到相应的审慎管理义务。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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