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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霸占公区,邻居沟通无果,物业劝说不听,法律面前认错!

时间:2022.12.16

家门口摆放鞋柜,

楼道里放婴儿车、儿童滑板车,

楼梯口堆着纸板箱、植物等各种杂物

……

在住宅小区里,

这样的现象很常见,

很多人觉得,

自家门口就是自家的区域,

放点儿杂物或垃圾没什么。


其实不然。
楼道是公共消防通道,
当发生地震、火灾等灾害时,
楼道堵塞严重影响他人逃生,
且废弃杂物存放时间久后,
稍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


因此,在社区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不仅侵害业主共有权益,
也违反《消防法》《民法典》
等法律法规,
造成消防隐患,
是违法行为!

小区是我家,
一起爱护她!


基 本 案 情


孙某和王某系某高层小区邻居
王某在门口及过道公共区域
放置鞋柜、车子、箱子等杂物
孙某多次提出交涉,
并向物业及相关部门投诉,
但王某仍未清理鞋柜等杂物。



无奈之下孙某诉至法院,
请求判令王某限期清理
消防通道所有杂物,
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并排除对孙某日常生活的妨碍。


认识错误 握手言和


法官了解案情后,
充分向王某释法规、明利害,
使其明确自身行为的违法性
最终,王某认识到利害关系,
表示已经将鞋柜等杂物进行了清理,
并当庭签署承诺书
今后不在公共区域堆放各种杂物。
孙某撤回对王某的起诉,
邻居二人当庭握手言和。


法 官 后 语


一、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所有业主均应依法使用住宅内通道,保持过道通畅,方便邻里通行,不可在公共区域乱堆乱放杂物,不可侵害其他业主的利益。


二、从监管来看,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加强执法和宣传,与社区及小区业委会形成合力,积极、认真履行职责。小区居民如遇到楼道堆放杂物等情形,要第一时间通知物业要求予以清理,也可向当地消防大队举报,坚决做到排除安全隐患,保护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从长远来看,小区楼道的环境治理,更需要每个业主养成文明习惯,形成文明素养。要让守护楼道整洁,成为大家的自觉行为,共同守护小区的文明与安全。


相 关 法 条


首先,《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明确了包括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属于共有部分,业主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因此,自家房屋门外的通道属于共有部分,业主们对该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原则上都应当按照通道本身的使用功能进行使用,应在合理限度内恰当使用


其次,根据《消防法》的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

案涉房产系高层建筑,在楼内通道上摆放杂物,不符合前述消防安全规范,而且摆放木质鞋柜等物品,不仅会造成通道拥挤影响通行,也有一定可燃性,如遇火灾险情则会成为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是业主生命财产安全隐患。如因堆放的杂物造成他人损失,堆放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再次,《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宠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故而,

所有业主均应依法使用住宅内通道,

保持过道通畅,

方便邻里通行,

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楼道堆杂物危害分析

01

楼道堆放杂物存在火灾隐患

楼道是公共空间,占用楼道空间堆放杂物会带来安全隐患。废弃杂物多为木制品、棉织品、纸制品等可燃物,存放时间久,稍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楼道是居民行走的通道,抽烟随便乱扔烟头者有之,儿童玩火、燃放爆竹者有之,这些都很容易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02

楼道堆放杂物造成住宅楼安全隐患

小区楼道属于公共消防通道,是广大居民日常出行的唯一通道,部分住户将杂物堆放在小区楼道内,影响了居民的进出通行和整体环境,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当发生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的时候,将严重影响他人逃生。

03

楼道堆放杂物影响清洁

楼道里堆满了杂物,占据、遮挡了地面以及墙壁的很大一部分空间,导致保洁人员无法对这里的环境卫生进行清洁,久而久之,堆放杂物的地方也就成了卫生清理上的“死角”,脏乱不堪。

小区楼道不仅是居民行走的通道

也是消防安全通道

堆放的杂物一不小心

就会使楼道危险重重


从真实案例出发

看看在楼道里堆放杂物

会造成什么后果?

楼道堆杂物,

3岁女童攀爬窗户坠亡

2021年7月15号上午,在瘦西湖福苑小区发生了一起悲剧。一名3岁的女童因家中无人,竟通过攀爬楼道杂物到十楼窗户口,不幸坠楼身亡。


孩子父亲认为,孩子之死与楼道邻居堆放的杂物脱不开干系。原来,孩子是从公共楼道的窗户爬出去坠亡的,而一米多高的窗台旁,则摆放着邻居家的缝纫机、凳子以及一辆自行车。

楼道杂物起火

大爷烧成火人

2018年,四川资阳市雁江区一小区1楼楼道内杂物起火,整个民房为7层。消防出动7辆消防车、35人赶到现场将火扑灭,并疏散出24名被困人员。火灾造成包括老大爷在内的8人受伤。

电动车楼道内充电起火

引燃楼道杂物致人死亡

2016年7月22日12时,阜南县某小区A栋三单元发生火灾,烧损电瓶车、杂物等,并造成居住在该单元3A室的住户马某死亡。


消防部门认定起火原因为电瓶车电线短路引燃可燃物着火。医院诊断证明书确认:马某为呼吸道烧伤、重度烧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楼梯间杂物起火

花季少女被烧伤致十级伤残

2014年8月12日上午,如东县某小区2号楼3单元505室的16岁少女姗姗,因邻居业主在楼梯间堆放杂物、遗留火种引发火灾导致烧伤,致十级伤残。

楼道起火母女逃生

被杂物绊倒烧成重伤


2013年,大连西岗区某小区,发生了一起特大火灾,着火的是一楼单元门楼道里的杂物,一女孩儿在逃生过程中被杂物绊倒,掉入火海。


一个个事件都是血的教训

给大家敲响了警钟

请看以下执法案例

案例一:2019年7月27日上午10时许,金寨县城管局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指导惠民家园小区物业清理楼道杂物时,发现18栋19层弱电井内堆满杂物,物业在清理时遭到1902室业主江某阻挠清理,拒不配合,且江某之女将执法人员所佩戴的执法记录仪摔毁。


随后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江某之女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二:家住某小区15楼的蔡某,在楼梯间堆放杂物。按县文明办要求,小区物业贴出通知要求把东西清理掉,蔡某没听。没办法,物业出动人员把东西给清理走了。结果,老蔡的妻子不愿意,她拿着铁钳子去了物业办公室,又骂又打、不听劝解。最后,其被警方带走,依法拘留7天



在家门口、走廊、楼道等公共区域
自私地堆放杂物的危害
相信大家能意识到了。
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
请勿在消防通道、楼道、走廊
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爱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做文明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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