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明期间祭扫服务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0.04.03
关于加强清明期间祭扫服务管理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加强清明期间祭扫服务管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消除疫情传播扩散风险,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6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厅字【2019】86号)和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清明期间祭扫服务管理的通告》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清明期间(3月15日至4月15日),全市所有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场所,暂停现场祭扫活动,暂停组织公祭、骨灰撒散、树葬、花坛葬等群体性活动。
二、禁止在小区内摆放、抛撒和焚烧祭祀用品。
三、通过小区公示栏、LED宣传栏等渠道进行“云祭扫”宣传。3月26日起,我市已开通网上祭扫通道,可登录济南政务微博、舜网、爱济南、爱城市网、济南市民政局网站、济南贴心民政微信公众号免费在线祭扫。
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