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2008年度会费及物业企业加入协会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0.06.05 来源:市物协
各会员单位、物业企业:
根据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章程》关于协会会员应“按规定交纳会费”的要求,本会已开始组织收缴2008年度会费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会将继续秉承积极向上,热情严谨的工作态度,办好网站及会刊,及时传递和宣传国家政府部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传递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动向,并努力做好会员的服务工作,为推动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会费标准
(一)副会长单位:交纳4000元;
(二)常务理事单位:交纳1600元;
(三)理事单位:交纳1000元;
(四)普通会员单位:交纳600元;
三、交费方式:
(一)直接到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交纳现金、转帐支票并领取发票;
(二)通过银行转账,拿转帐单到协会秘书处换取发票
单位全称: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开 户 行:建行经七纬二分理处
帐 号:37001612202050147789
联 系 人: 张淼
联系电话(传真):82077106
地 址:经七纬二路88号市房地产大厦2106房间
请各会员单位按上述要求于4月30日前交纳本年度会费,逾期不交视为自动退会,该单位将无权参加协会组织的任何企业等级评定、项目评优、学习交流等活动。(长清、章丘、平阴、济阳、商河的企业交到当地房管局物业科即可)
特此通知
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