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时间:2012.06.06 来源:市物协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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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设《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客观题)、《物业经营管理》(客观题)、《物业管理综合能力》(主客观题混合)和《物业管理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
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15、16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15日 0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 物业经营管理
9月16日 0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14∶00-17∶00 物业管理实务
二、考试成绩管理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按照《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的规定,自2012年度起停止级别3(免一科)的报考。
四、考试信息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为:
名称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40. 物 业 管 理 师 | 4. 考全科 | 01. 物业管理 | 1.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
2.物业经营管理 | |||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
4.物业管理实务 | |||
2. 免二科 | 01. 物业管理 |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
4.物业管理实务 |
五、报名工作安排
报考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级别4或级别2的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场交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6月5日-6月19日
现场确认、交费时间:6月18日-6月20日
现场确认、交费地点:济南房产大厦一楼大厅(经七路88号)
联系电话:82976842 82077108 82077106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济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jn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2.下载《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
3.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由单位初审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携带报名表、及有关证件到现场确认地点办理审查、确认、交费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5.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6月25日—27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核对报名信息,发现有误及时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106室(六里山南路2-1号)改正,逾期将按正确信息进行处理,责任自负。
6.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2年9月10日至16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9〕166号文件执行,即:《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每人每科75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每人每科80元。
七、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市。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城乡建委(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师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条件,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各单位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期内、冒名顶替人员报考,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严重违纪条款处理。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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