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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物业管理项目普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6.06 来源:市物协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关于开展物业管理项目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全市物业管理工作需要,结合我市物业信息平台建设进度,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决定对全市范围内物业管理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专项普查,现将开展普查的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这次专项普查工作,主要是全面掌握全市物业管理发展现状,摸清物业管理项目中物业服务的基本信息、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的基本情况等,进一步了解物业管理项目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为今后加强分类指导,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供依据。

  二、普查范围

2012年6月1日前全市已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项目。

  三、普查内容

  (一)物业服务项目的基本情况;

  (二)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基本情况;

  (三)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基本情况:包括物业用房、电梯、水泵、供暖供电等设施设备的建设情况及管理运行情况。

  四、普查方法

  这次专项普查工作按照物业服务企业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每一个物业服务企业为基本调查对象,以每个物业项目作为普查的基本单位。由物业服务企业登录济南市物业管理信息平台下载调查表,按照服务项目逐一填报调查信息,核实无误后将调查表按照企业属地原则,上报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对企业上报的调查表逐一审查核实后,整理汇总,统一登录济南市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完成普查数据导入工作。

  五、时间安排

  此次行业普查工作从2012年6月1日正式启动至2012年7月31日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市和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分别成立由物业协会、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企业借调人员组成的普查小组,完成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并按照属地原则,向辖区内企业传达普查方案,统一部署普查实施工作。

  (二)普查阶段(6月11日至6月30日)。由物业服务企业登录物业信息平台下载调查表,逐一核实调查信息后填写基本情况调查表,审核无误后盖章确认,上报各县(市)区普查工作小组。

(三)数据核查阶段(7月1日至7月10 日)。各县(市)区普查工作小组对企业上报表格的填写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审核无误后,整理汇总,做好系统数据录入的准备工作

(四)汇总上报阶段(7月11日至7月31日)。各县(市)区普查工作小组将调查数据汇总整理后,统一进行系统数据录入,完成普查数据统计汇总工作。

这次专项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标准高,关系到全市物业管理行业数据库的顺利建立,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集中力量在规定时间内高标准的完成此次普查工作。

 

附件:物业管理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0一二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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