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关于进行2015年度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考评的通知
时间:2015.11.03 来源:市物协
关于进行2015年度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考评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物业服务水平,推动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决定进行本年度市级优秀项目考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和考评标准
(一)参评条件
依据《济南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园区)考评暂行办法》(济房政字[2003]30号),参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市行政区内实施物业管理一年以上;物业服务合同已经备案;
2、实施绿化、保洁、设施设备养护以及秩序维护的全委托物业项目;
3、按城市统一规划建设,基础设施设备齐全并经主管部门备案;小区建筑面积
(二)考评标准
依据住建部(住房物【2000】00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考评,最低分不低于90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一)不符合上述参评条件的项目;
(二)电梯、消防设备有严重隐患且企业不作为,影响物业使用人安全的项目;
(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给行业带来负面影响的企业;
(四)2015年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扣分的企业;
(五)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
(六)物业服务合同超期限的项目。
三、申报资料
1.《济南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达标申报表》;
2. 住宅小区、(大厦)规划、建设、使用概况;
3.住宅小区(大厦)物业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4.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订文件汇编;
5.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的评议意见。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申报与考评时间
四、申报与考评时间
(一)申报时间。申报项目所属物业企业将申报资料于2015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项目所在县(市)、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由县(市)、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并同意盖章后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汇总的申报资料报协会秘书处。
(二)现场考评时间:12月2日至12月4日
五、考评步骤
(一)现场考评
考评组依据国家示范项目考评标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对参评的项目进行综合考评,认真对照评分细则打出每一个项目的具体得分。
(二)考评成绩汇总上报
各考评组依据考评成绩并按照小区、大厦、工业园的类别排出名次,报协会秘书处;
(三)确定本年度市优项目
协会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后,确定本年度市优项目名单。
联系人:王艳艳;联系电话:8207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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