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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关于加强春节期间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1.21 来源:市物协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春节将至,为加强节日期间各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工作,保障广大业主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节日,现就加强春节期间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树立安全意识,开展隐患排查

(一)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本辖区内物业服务工作的检查,对物业服务区域内不安全、不稳定的隐患进行排查,督促物业企业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各项物业服务工作。特别是对存在不稳定隐患的物业服务项目,要联合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各物业企业在节日期间要严格落实小区项目经理值班和物业企业负责人检查制度。各小区服务处要安排足够的报修接待人员,落实应急预案措施和相关应急维修器材。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可在小区主入口和楼厅等部位,适度营造节日喜庆气氛。

二、落实安全制度,完善物业服务

(一) 各物业企业要在节前集中力量对住宅小区的房屋结构、共用部位的装饰以及消防、电梯、管道等部位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安全检查,认真做好供水设备和上水外露管线的防冻保暖工作,发现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和安全的隐患应当及时处置。集中搞好各小区卫生整治工作,对小区卫生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扫除,重点做好日常卫生死角的清理和重点部位的清洁。

(二)要加大对住宅小区安全巡查的力度,组织检查秩序维护员的值班、巡逻情况和车辆进出、大宗物品出门登记情况,确保秩序维护员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防止偷盗案件的发生。

(三)做好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工作,杜绝事故隐患。今年春节时逢严寒季节,各企业要制定道路积雪清理应急预案,凡遇到下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要立即行动,按照责任分工和要求,相互配合、齐心协力搞好清雪除冰工作,为物业管理区域的居民创造一个安全的出行条件和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形式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监控的值班和巡逻观察,时刻掌握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动态,并熟练掌握火灾应急报警、人员疏散、初期火灾扑灭等应急预案。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对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认识,在小区内设立特定的烟花爆竹燃放地点,并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后的安全巡查工作,发现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加强节日值班检查,强化行业监管力度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和物业企业要落实节日值班制度,及时解决居民对物业企业的投诉及反映的问题。各物业企业要将值班人员、联系电话在小区内公示,确保通讯畅通,保证应急和突发事件能及时掌握并得到有效处理。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监管和督查,重点是各物业企业的节日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对物业企业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造成维修不及时、服务不到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有关物业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如遇紧急情况,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立即到达现场,做好协调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区政府和市局当日值班工作人员。

  

二0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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