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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关于进行2016年度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考评的通知

时间:2016.06.07 来源:市物协

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关于进行2016年度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考评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物业服务水平,推动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决定进行本年度市级优秀项目考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和考评标准

(一)参评条件

依据《济南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园区)考评暂行办法》(济房政字[2003]30号),参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市行政区内实施物业管理一年以上;物业服务合同已经备案;

2、实施绿化、保洁、设施设备养护以及秩序维护的全委托物业项目;

3、按城市统一规划建设,基础设施设备齐全并经主管部门备案;小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入住率达60%以上;大厦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工业园区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

4、具备协会会员单位资格。

(二)考评标准

依据住建部(住房物【2000】00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考评,最低分不低于90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一)不符合上述参评条件的项目;

 (二)电梯、消防设备有严重隐患且企业不作为,影响物业使用人安全的项目;

 (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给行业带来负面影响的企业;

 (四)2016年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扣分的企业;

(五)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

(六)物业服务合同超期限的项目。

三、申报资料

1.《济南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达标申报表》;

     2. 住宅小区、(大厦)规划、建设、使用概况;

     3.住宅小区(大厦)物业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4.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订文件汇编;

     5.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的评议意见。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上报一册)。

四、申报与考评时间

(一)申报时间。申报项目所属物业企业将申报资料于2016年8月15日前报送至项目所在县(市)、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由县(市)、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并盖章后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汇总的申报资料报协会秘书处。

(二)现场考评时间:9月15日至9月30日(具体考评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评步骤

(一)现场考评

考评组依据国家示范项目考评标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对参评的项目进行综合考评,认真对照评分细则打出每一个项目的具体得分。

(二)考评成绩汇总上报

各考评组依据考评成绩并按照小区、大厦、工业园的类别排出名次,报协会秘书处;

(三)确定本年度市优项目

协会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后,确定本年度市优项目名单。

联系人:王艳艳;联系电话:82077108

 

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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