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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期项目经理职业技能培训班开班的通知

时间:2016.09.20 来源:市物协

关于第四期项目经理职业技能培训班开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协会5月13日下发《关于举办项目经理职业技能培训班的通知》(济物协字〔2016〕11号)后,各单位现已报名400余人。根据培训计划,现将第四期培训名单公布如下,请各单位提前安排,按规定时间参加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费方式及时间

(一)交费方式

可带现金或支票到市物业协会秘书处办理或采取银行转账,转账时请务必注明交款单位名称,转账后将进账单回单送达市物业协会秘书处。

地址:市房地产大厦21楼2106室

户名: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账号:37001612202050147789

开户行:建设银行经七纬二分理处

(二)交费截止时间

请参加第四期培训班的人员于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交费

二、培训费用

(一)会员单位:一次培训10人(含)以上的,每人1480元;10人以下(不含),每人1680元(含资料费、讲课费、证书费、税费、午餐费。下同);

(二)非会员单位:一次培训10人(含)以上的,每人1680元;10人以下(不含),每人1880元。

三、参培人员携带材料

参培人员携带下列材料于培训班开班时交至秘书处

1.单位出具的项目经理从业证明(每人一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个人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培训时间地点

(一)第四期培训班集中授课时间:10月15、16、22、23日上午9:00开课(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培训地点:房地产大厦四楼多功能厅。

 

附件1:第四期项目经理职业技能培训班名单

 

 

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016年9月19日

 

 

 

 

 

 

第四期项目经理职业技能培训班

 

1

济南泽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潘玉君

2

尹广豪

3

山东深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由志刚

4

卢晓萏

5

王东燕

6

顾斐

7

田慧

8

滕立公

9

李亮

10

李传东

11

张小坤

12

魏希凡

13

山东省诚信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闫金荣

14

魏常青

15

路敏

16

王冠军

17

张盼盼

18

李文保

19

李明章

20

王凤贤

21

济南汇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杜元东

22

董新涛

23

王世瑞

24

曾超

25

顾立海

26

边俊霞

27

闫文华

28

济南中银物业有限公司

王燕

29

邵萍

30

梁环生

31

邓宗波

32

辛鸣

33

济南历下区科苑小区北区

赵连忠

34

山东正元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于  浩

35

吕纪芳

36

山东铁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邢连靖

37

济南新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陈东芳

38

王书杰

39

曹程程

40

甄世忠

41

于复林

42

胡凤春

43

王丽

44

何淑云

45

董菊先

46

张娟

47

济南市物业综合

牛雨

48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总公司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关于转发《关于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社会宣传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市文明办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社会宣传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各县(市)、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6年9月13日

 

 

 

济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济文明办〔2016〕24号

 

关于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社会宣传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运用公益广告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国梦”凝聚强大正能量,按照中央文明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5—2017)》、《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设置内容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及各单位自行制作的公益广告作品。公益广告左上角标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右上角标注创城标识,参考内容在中国文明网联盟·济南站下载。

二、设置范围

机场、车站、影剧院、商场、宾馆餐饮企业、商业街区、城市社区、广场、公园、风景区等公共场所和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广告设施或其他适当位置,城区道路中间的护栏,市区建筑工地围挡、景观等构筑物,以及各级文明单位的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大力度、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

三、设置安排

1、主要道路。每300米设置10处以上公益广告,30%以上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主要交通路口交通护栏,统一设置创城主题公益广告;路口大型电子显示屏播放公益广告,10月份期间,公益广告播放时长达到广告总数50%以上。

2、背街小巷。每300米设置10处以上公益广告,30%以上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

3、商业街区。每300米设置10处以上公益广告,30%以上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大型电子显示屏、商业门头显示屏播放公益广告,10月份期间,公益广告播放时长达到广告总数50%以上。每个区至少建设示范商业街区1个,每个商业街区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至少10处以上。

4、广场。每300米设置10处以上公益广告,30%以上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每个区至少打造示范广场1个,每个广场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至少10处以上;在广场中心环顾四周,有不少于10处公益广告;电子显示屏播放公益广告,10月份期间,公益广告播放时长达到50%以上。

5、公园景区。每300米设置10处以上公益广告,30%以上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每个公园景区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至少10处以上;在公园门口、购票窗口等位置设置文明旅游提示;所有电子显示屏播放公益广告,10月份期间,公益广告播放时长达到50%以上。

6、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设置公益广告,30%以上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公益广告数量占到广告总数的20%以上;所有电子显示屏播放公益广告,10月份期间,公益广告播放时长达到50%以上。

7、窗口单位。各级行政服务大厅、医院、银行、邮政、工商、税务、出入境、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餐饮企业、旅行社、旅游集散中心、供电、物业服务、自来水、煤气等窗口单位,窗口内外设置公益广告至少5处,30%以上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所有电子显示屏播放公益广告,10月份期间,公益广告播放时长达到50%以上;宾馆餐饮企业在室内醒目位置张贴“文明餐桌行动”公益广告,每张餐桌摆放文明用餐提示卡;出入境大厅及进出口显要位置设置文明旅游提示。

8、文体场馆。省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奥体中心等各级体育健身场所,城市规划馆、大剧院、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青少年宫、工人文化宫、影剧院、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街道文化站、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大院等各级文化活动场所,设置公益广告至少5处,具备条件的每300米设置10处以上公益广告,30%以上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所有电子显示屏播放公益广告,10月份期间,公益广告播放时长达到50%以上。

9、龙奥大厦。所有电子显示屏播放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播放时长达到50%以上。

10、建筑围挡。设置大型户外公益广告,30%以上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公益广告面积不低于本工地围挡总面积的30%。每个区至少建设示范建筑围挡5个,每个建筑围挡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10处以上。

11、景观构筑物。设置大型户外公益广告,30%以上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公益广告面积不低于广告总面积的30%。

12、交通载体。在公交车头电子显示屏、前挡玻璃、车箱及车体、车载电视,出租车电子显示屏、公交站点广告宣传牌等城市交通运载载体设置公益广告,每辆公交车内、出租车内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至少有1处,公交车体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公交车总数量的20%,每个公交站点正反两面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各至少1处;10月份期间,公交车、出租车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播放时长达到30%-50%。

13、路牌灯箱。城市路牌广告设置公益广告,发布数量不低于总数的40%,10月份期间,公益广告设置数量达到总数的50%以上。

14、机场车站。每300米设置10处以上公益广告,30%以上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每个机场车站、客运中心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至少10处以上;站内进出口及候车大厅显要位置,设置公益广告和文明旅游提示;所有电子显示屏播放公益广告,10月份期间,公益广告播放时长达到50%以上。

15、移动通信。济南移动、济南联通、济南电信面向市区手机、固定电话用户,发送、播放创城、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口号和文明行为常识,10月份期间,济南移动、济南联通、济南电信发送文明短信不少于10次,覆盖用户每次分别不低于100万、60万、30万;营业大厅内外设置公益广告至少5处,30%以上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所有电子显示屏播放公益广告,10月份期间,公益广告播放时长达到50%以上。

16、街道社区、老旧社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每300米设置10处以上公益广告,30%以上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每个社区至少设置1组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文化墙。每区至少建设示范社区2个,示范社区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至少10处以上。

17、学校。学校内外设置核心价值观主题公益广告、未成年人教育主题公益广告各至少2处,每个教室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至少1处。

18、公共厕所:门头电子显示屏播放公益广告,10月份期间,公益广告播放时长达到50%以上。

19、乡镇、村庄。镇村周边每300米设置5处以上公益广告,主要街道设置5处以上公益广告,30%以上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

20、沿街商铺。门头电子显示屏播放公益广告,10月份期间,公益广告播放时长达到50%以上。

四、设置进度

1、9月15日前,各县(市)区、高新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至少完成公益广告设置任务量的50%。示范商业街区、社区、广场和建筑围挡以及公园景区、机场车站全部完成公益广告设置任务,并将有关照片(每个场所10张)报送市文明办。

2、9月31日前,各县(市)区、高新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全部完成公益广告设置任务。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和全国未成年人测评的重要考评指标。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安排专人负责实施,加大人、财、物的投入保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这项工作。

2、精心组织。公益广告设置整齐、安全、无污损,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定期维护、清洗和保养,对破损公益广告进行及时更换。公益广告制作优先选用优质材质,努力打造公益广告精品。因地制宜设置公益广告,实现所有公共场所公益广告全覆盖。

3、狠抓落实。市文明办将“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纳入文明县(市)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考核评价体系,作为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内容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达标、影响全市测评成绩的单位进行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9月中旬和下旬,将分别组织检查,各单位务必按照广覆盖、无死角的要求抓好落实。

 

 

 

                   济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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