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济消字〔2018〕11号和12号文件的通知
时间:2018.07.17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807038
关于转发济消字〔2018〕11号和12号文件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市消防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印发<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消字〔2018〕11)和《济南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消字〔2018〕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县区政府统一安排下,按照职能分工,抓好落实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