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关于上报会员年终考核有关表彰奖励证明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9.11.08
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关于上报会员年终考核有关表彰奖励证明材料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规范协会会员单位管理,促进物业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协会于2016年2月制定了《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依据《办法》有关规定对会员单位进行考核,评选优秀会员单位,为确保考核真实性和公正性,部分考核材料需由有关会员单位向协会秘书处提供,具体包括:
一、需提供的材料
根据《办法》第三条规定,各会员单位需向协会秘书处提供以下材料:
1、代表济南市物业协会参加中国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活动且获得书面表彰的;
2、物业服务企业获得省级(含省房地产业协会)书面表彰的;
3、物业服务企业员工获得省级(含省房地产业协会)书面表彰的;
4、向《中国物业管理》杂志投稿并刊用的(每篇1000字以上,上报时需拍照并注明期数,否则视为无效);
5、当年受到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表扬的;
6、企业或员工受到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书面表扬的。
二、上报时间和方式
请有关会员单位于11月15日周五下午16:00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并附上材料清单发送至协会邮箱jiwuxie@163.com。
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