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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做好全市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0.02.06

   
 
关于扎实做好全市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济南高新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市南部山区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管理部、莱芜高新区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物业管理机构,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扎实做好全市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情防控工作,切实有效防控疫情在我市传播,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对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各区县住建部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物业管理机构要在区县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并充分发动广大业主,全面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二、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职工自我防护。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项目特点和本单位实际,向职工开展疫情防控宣传,为各项目尤其是客运站、医院、商场等人流密集项目的秩序维护、保洁、客服等一线工作人员配备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品,提醒督促在岗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和饮食安全,其他人员尽量减少外出,随时待命。物业协会和企业一律不得组织聚集性活动。
(二)认真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清扫保洁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及时清运垃圾;加强公共区域特别是电梯、单元门、公共卫生间、健身设施的消毒工作;通过公共宣传栏、小区微信群、公众号等渠道媒介向业主宣传防疫知识,提醒业主注意自我防护。
(三)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发扬行业精神,展现物业担当,坚决贯彻当地党委、政府部署要求,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加强与街道、社区和卫生防疫机构等联动,协助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开展线索登记、情况上报等疫情防控工作,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贡献物业力量。 
三、加强督促指导
各区县住建部门、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机构要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指导,对行动进展缓慢、履职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扣分并在行业内通报。
如上级有新的工作要求,请立即按照新的要求开展疫情防控行动。各区县住建部门、物业协会工作落实情况请及时通过电话、微信渠道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处反馈。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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