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济南乐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理意见的通报
时间:2020.02.06
关于对济南乐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处理意见的通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济南高新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市南部山区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管理部、莱芜高新区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物业管理机构,各
物业服务企业:
据市公安部门2月3日情况通报,济南高新区黄金时代小区的服务企业济南乐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2020年1月31日起,采取强行手段给小区部分业主进行停电,造成10多名业主集体到物业办公室聚集,引发小区管理混乱,经公安派出所民警出警调解恢复了正常。我市目前正值疫情严密防控期间,全市人民齐心协力进行疫情防控,济南乐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在关键时期缺乏大局观念、遵章守纪意识和职业操守,物业公司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小区的和谐稳定,损坏了物业服务行业的声誉,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执业行为,现对济南乐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下一步将根据济南高新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调查处理的结果,对该公司进一步进行处理,并按照《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进行信用扣分。
希望广大物业服务企业引以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遵章守纪,积极打造和谐物业小区,维护行业良好形象。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