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专题培训班圆满结束
时间:2022.07.15
为做好《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的学习培训工作,由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各区县(功能区)住建部门、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济南报业集团承办的《条例》专题培训班圆满结束。本次专题培训分10场涵盖我市15个区县(功能区)住建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及其物业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培训人数近千人。
莱芜区、钢城区
槐荫区
历城区、高新区
长清区
历下区
济阳区、起步区
章丘区
市中区
平阴县
商河县
本次专题培训由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处处长、《条例》主要起草者黄安平,山东瀛在豪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王辉授课。
黄安平处长对《条例》立法背景、过程、意义及解析,对部门监管责任、条例规定的禁止性行为的法律后果进行了详细讲解,让参会人员对《条例》有了更深的理解。
王辉律师主要从业委会选举流程及法律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和程序的法律规定,筹备组成立及职责,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和《民法典》对业主共决或业主大会表决的新规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
培训最后,由济南市房产测绘研究院工作人员王雅楠对济南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业主投票表决系统)的应用和填报进行讲解。
通过本次《条例》培训解析,旨在使参培人员全面掌握其立法背景、原则、目的、立法意义及各方责任主体的权利义务,不断提高社区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意识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化解物业服务矛盾纠纷的能力,实现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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