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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物业“不文明”录入信用档案

时间:2013.06.28

30个小区将被“创城”重点测评 

物业“不文明”录入信用档案 

2013年06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本报6月25日讯(记者 喻雯) 25日,记者从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创建文明城市动员会议上获悉,全市有30个小区被纳入物业管理行业“创城”重点考核测评名单,“创城”不力,将被扣分,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物业管理被列为全市创建文明城市的窗口行业,实行年中和年底两次创城工作考核测评。从本月底开始一直到年底,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将从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物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严格行业自律、全面提升物业项目服务质量等五方面,全面推进行业“创城”工作。

  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局长刘胜凯介绍,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结合行业实际,房管部门从全市700余个物管项目中筛选出了30个住宅小区作为这次物业管理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窗口单位。这些小区被纳入重点考核测评名单。

  为确保“创城”工作落到实处,有关部门专门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考评内容分为“共性指标”、“行业指标”两部分,各占50分,前者以整体观察方式进行测评,后者以实地暗访方式进行测评。在“共性指标”中,小区环境、秩序、服务以及物业公司自身的管理及业绩,成为考核测评的内容。小区内每平方米内发现一处垃圾,设施每损坏一处,物业公司均会被扣除0.5分;办事大厅、店堂每发现一处群众插队现象,扣1分,秩序混乱、无排队现象扣除该项指标所有分值(3分);“创城”宣传画、条幅、宣传栏以及志愿服务岗设置不符合要求,扣除该项指标所有分值(5分);管理制度不健全、职工业务技能不达标,各扣3分;对群众投诉未及时作出相应处理扣2分。此外,在“行业指标”中,服务人员未着工装、无证上岗、擅离职守、服务冷淡,每发现一人扣2分;业主报修处理不及时,每发现一次扣2分;未对群众投诉作出相应处理扣8分;未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扣12分。

  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考核测评,物业企业开展“创城”工作的得分情况,将录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与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物业管理创先评优、资质核定等工作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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