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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看物业”第四十七期)车库改商铺如何缴费

时间:2012.08.29 来源:市物协

车库改商铺如何缴费?
 
本报“法眼看物业”栏目上周接听电话42个,有47名读者登录微博。本期解答经营用途车库交费问题。
    市中区某小区钱先生来电咨询:
我所在小区有一间地上车库,能否改成小型商铺用于经营,改成商铺后是否应该缴纳物业管理费?如果要交,应按什么标准缴纳?
    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答复: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具体的业主可查询业主管理规约及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
    如果业主将车库改成商铺用于经营,根据《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改变设计用途用于经营的房屋、车库、储藏室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可高于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实践中物业费收取标准一般按相应的经营性用房物业服务费标准由业主跟物业公司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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