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改商”有哪些危害?《民法典》是如何规定的?
时间:2024.06.12
“住改商”的危害
1、经营时间不固定,严重影响到小区居民休息。
2、由于来往小区人员过多,造成车位、电梯等公共设施使用的紧张。
3、住改商进出人员多且复杂,直接影响到小区治安环境。
4、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不利于小区居民生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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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9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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